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急救条例 未分类 · 第三节 社会急救 第五十九条 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急救条例 未分类 第三节 社会急救 第五十九条 市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医疗急救信息平台,对全市医疗急救资源及其使用情况等实施动态监控和数据分析,实现院前医疗急救与院内医疗急救资源共享。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