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急救条例
未分类 · 第三节 社会急救

第五十八条

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急救条例 未分类 第三节 社会急救 第五十八条 通讯运营企业应当保障"120"急救电话通讯畅通,根据需要及时向市急救中心提供呼叫人位置等信息和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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