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急救条例
未分类 · 第三节 社会急救

第五十五条

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急救条例 未分类 第三节 社会急救 第五十五条 医疗机构对身份不明或者无力支付急救费用的急危重症患者实施救治后,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申请从市疾病应急救助基金中支付相应费用。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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