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反走私综合治理条例
未分类 · 第四章 查缉

第二十一条

深圳经济特区反走私综合治理条例 未分类 第四章 查缉 第二十一条 重点地区应当根据需要建立基层反走私巡查工作机制,组织巡逻队伍,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 基层反走私巡查工作的具体办法,由市综治机构另行制定。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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