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反走私综合治理条例 未分类 · 第三章 预防 第十五条 深圳经济特区反走私综合治理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预防 第十五条 建立反走私应急处理机制,由市综治机构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应急处理预案,做好相关应急准备工作。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