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条例 未分类 ·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九条 深圳经济特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条例 未分类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对重大劳动争议案件,可以支持劳动者依法提起诉讼。 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组织应当为有困难的劳动者提供法律帮助,必要时支持和帮助劳动者依法申请仲裁和提起诉讼。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