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 未分类 ·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五条 深圳经济特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 未分类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五条 新闻媒体应当加大对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的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宣传相关政策法规、创新典型、创新成果以及创新品牌,营造支持创新的良好氛围。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