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土地使用权出让条例 未分类 · 第三章 拍卖出让土地使用权 第二十七条 深圳经济特区土地使用权出让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拍卖出让土地使用权 第二十七条 起叫价不等于该幅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底价,竞投者最后应价低于底价时,主持人有权终止拍卖。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