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城市供水用水条例 未分类 · 第二章 城市供水水源 第八条 深圳经济特区城市供水用水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城市供水水源 第八条 市水务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供水规划对城市供水水源进行统一规划、统一开发、统一调配和统一管理。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