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城市园林条例
未分类 · 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

第八条

深圳经济特区城市园林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 第八条 园林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城市园林发展规划和建设计划,经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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