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外商投资条例 第四章 权益保障 第二十二条 深圳经济特区外商投资条例 第四章 权益保障 第二十二条 鼓励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基于自愿原则和商业规则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以及其他企业等开展技术合作。技术侵权责任承担、改进技术的归属等技术合作条件,由合作各方依法平等协商确定。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2-09-0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