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外商投资条例 第四章 权益保障 第二十条 深圳经济特区外商投资条例 第四章 权益保障 第二十条 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土地供应、税费减免、资质许可、项目申报、职称评聘、人力资源管理、政府采购以及应对自然灾害、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等方面,应当依法平等对待外商投资企业。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2-09-0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