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外商投资条例 第三章 投资便利 第十五条 深圳经济特区外商投资条例 第三章 投资便利 第十五条 市商务、规划和自然资源、住房建设等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产业用房分类分级管理机制,加强对外商投资企业产业用房的指引和协调,稳定外商投资企业产业合理用房预期。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2-09-0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