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
未分类 · 第一章 总则

第三十一条

深圳经济特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 未分类 第一章 总则 第三十一条 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造成消费者人身健康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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