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
未分类 ·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深圳经济特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 未分类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本办法由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市、区人民政府对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大事项应当定期召开会议,组织、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做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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