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实施《印刷业管理条例》若干规定
未分类

第二十条

深圳经济特区实施《印刷业管理条例》若干规定 未分类 第二十条 违反本规定第三条规定的,由市出版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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