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审计监督条例
未分类 ·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深圳经济特区审计监督条例 未分类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审计机关对投资项目审计监督的主要内容: (一)招投标情况;(二)资金来源、管理和使用情况;(三)预算执行情况;(四)竣工决算和资产移交情况;(五)投资效益情况;(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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