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四章 环境卫生管理

第六十七条

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四章 环境卫生管理 第六十七条 城市垃圾实行收费管理制度。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3. 环境卫生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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