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四章 环境卫生管理

第六十六条

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四章 环境卫生管理 第六十六条 城市垃圾处理(处置)实行特许经营制度,特许经营权由主管部门通过招标方式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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