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平安建设条例 未分类 · 第二章 工作职责 第十五条 深圳经济特区平安建设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工作职责 第十五条 成员单位应当利用公益广告、宣传手册、宣传栏、互联网等多种形式,对市民开展平安建设法治宣传教育。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