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建筑节能条例 未分类 · 第四章 太阳能及其他可再生能源应用 第三十三条 深圳经济特区建筑节能条例 未分类 第四章 太阳能及其他可再生能源应用 第三十三条 采用集中空调系统,有稳定热水需求,建筑面积在一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建筑,应当安装空调废热回收装置;未安装的,不得通过建筑节能专项验收。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