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条例 未分类 · 第八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条例 未分类 第八章 附则 第十二条 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工程特点、规模和技术要求设立安全技术措施费。安全技术措施费在工程施工招标中应当单列,不得将其作为招标投标竞价条件。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