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监理条例 未分类 · 第五章 监理业务的实施 第三十六条 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监理条例 未分类 第五章 监理业务的实施 第三十六条 监理单位和监理从业人员应当对涉及施工安全的危险作业进行技术方案审查,并督促落实。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