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监理条例
未分类 ·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

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监理条例 未分类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 监理单位不履行监理职责或者监理工作失误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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