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心理卫生条例 未分类 · 第二章 心理健康促进与精神障碍预防 第九条 深圳经济特区心理卫生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心理健康促进与精神障碍预防 第九条 鼓励单位和个人以提供资助和志愿服务等多种形式支持心理卫生事业的发展。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