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心理卫生条例 未分类 · 第三章 心理咨询服务 第二十五条 深圳经济特区心理卫生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心理咨询服务 第二十五条 心理咨询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发现疑似精神障碍患者时,应当及时出具转诊意见,向心理卫生医疗机构转诊。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