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登记条例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八条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登记条例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八条 房地产登记应当对权利人、权利性质、权属来源、取得时间、变化情况和房地产的面积、结构、规划用途、价格、坐落等进行记载。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10-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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