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登记条例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十八条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登记条例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十八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当事人约定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的,申请房地产登记时,申请人应当提供公证文书。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10-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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