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技术转移条例 未分类 ·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深圳经济特区技术转移条例 未分类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特区内技术转移及其相关活动。 技术转移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