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技术转移条例 未分类 · 第二章 技术转移服务 第十六条 深圳经济特区技术转移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技术转移服务 第十六条 鼓励科技企业孵化器设立技术转移平台,为初创科技企业提供技术集成、中间试验等服务,促进技术转移。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