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捐赠公益事业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深圳经济特区捐赠公益事业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基金会应当接受人民银行、审计、民政、主管部门的监督。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