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 未分类 ·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 未分类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报刊、广播、电视、通讯和网络等有关媒体单位应当主动发挥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按照规定免费开展控烟公益宣传活动,发布控烟公益广告。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