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改革创新促进条例 未分类 · 第四章 公众参与 第二十六条 深圳经济特区改革创新促进条例 未分类 第四章 公众参与 第二十六条 市政府应当建立改革创新公共信息互动平台,为公众参与改革创新提供便利。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