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数字经济产业促进条例 未分类 · 第七章 开放合作 第五十九条 深圳经济特区数字经济产业促进条例 未分类 第七章 开放合作 第五十九条 市商务部门应当会同市中小企业服务部门支持企业参加境内外数字经济产业高端展会论坛,推动企业开拓境内外市场。 市发展改革、科技创新、工业和信息化和其他行业主管部门应当支持在本市举办数字经济产业领域的展览、赛事、论坛等活动,搭建数字经济产业展示、交易、交流、合作平台。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