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数字经济产业促进条例
未分类 · 第八章 支撑保障

第六十五条

深圳经济特区数字经济产业促进条例 未分类 第八章 支撑保障 第六十五条 市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单位根据国家集中采购目录的有关规定和本市实际需要,可以将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产品和服务项目列入集中采购目录。 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应当定期发布首版次软件、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应用推广指导目录,支持数字产品的推广和应用。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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