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
第三章 公共数据 · 第四节 公共数据利用

第五十一条

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 第三章 公共数据 第四节 公共数据利用 第五十一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快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深化数据在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中的应用,建立和完善运用数据管理的制度规则,创新政府决策、监管及服务模式,实现主动、精准、整体式、智能化的公共管理和服务。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7-0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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