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
第四章 数据要素市场 ·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六十一条
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 第四章 数据要素市场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六十一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制定数据处理活动合规标准、数据产品和服务标准、数据质量标准、数据安全标准、数据价值评估标准、数据治理评估标准等地方标准。
支持数据相关行业组织制定团体标准和行业规范,提供信息、技术、培训等服务,引导和督促市场主体规范其数据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鼓励市场主体制定数据相关企业标准,参与制定相关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
支持数据相关行业组织制定团体标准和行业规范,提供信息、技术、培训等服务,引导和督促市场主体规范其数据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鼓励市场主体制定数据相关企业标准,参与制定相关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