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 第四章 数据要素市场 ·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六十二条 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 第四章 数据要素市场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六十二条 数据处理者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数据质量评估认证;第三方机构应当按照独立、公开、公正原则,开展数据质量评估认证活动。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7-0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