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未分类 ·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深圳经济特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未分类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公安部门可以依法设立或者指定专门机构、派出机构协助城市管理等行政执法部门开展执法活动。 人民法院可以依法设立有关城市管理的法庭或者专业审判庭。 4. 监督与考核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