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未分类 ·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深圳经济特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未分类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三条 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文明先进人物的困难帮扶制度,采取措施帮助其维护合法权益,解决实际困难。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