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未分类 ·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深圳经济特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未分类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三条 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文明先进人物的困难帮扶制度,采取措施帮助其维护合法权益,解决实际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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