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未分类 ·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深圳经济特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未分类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公共媒体应当以论坛、专题以及公益广告等形式,积极宣传报道城市文明建设,营造全社会鼓励和促进文明行为的氛围。 公益广告刊登、播放的具体时段、版面、频率,按照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3. 职责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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