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 未分类 ·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深圳经济特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 未分类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有关政策和措施,鼓励、支持和推广使用优质车用燃油和清洁车用能源。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