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
未分类 · 第二章 排气污染防治

第十五条

深圳经济特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排气污染防治 第十五条 机动车所有者或者使用者应当做好机动车的保养、定期检测和维护,保持机动车曲轴箱强制通风装置、燃油蒸发控制装置的正常功效,避免装置失效造成机动车排气污染超过规定标准。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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