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欠薪保障条例 未分类 ·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深圳经济特区欠薪保障条例 未分类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建立特区欠薪保障制度,设立欠薪保障基金。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