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欠薪保障条例 未分类 ·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深圳经济特区欠薪保障条例 未分类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特区欠薪保障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适用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