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水资源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二章 引水、蓄水管理

第九条

深圳经济特区水资源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引水、蓄水管理 第九条 兴建引水、蓄水工程,应符合综合规划及供水规划,遵守防汛抗洪、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有关规定。引、蓄饮用水的,水质应符合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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