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条例 未分类 · 第七章 附则 第八十一条 深圳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条例 未分类 第七章 附则 第八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未按规定保管业务档案,致使档案资料损毁、灭失的,由市财政部门处以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