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海域使用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四章 海域使用权的取得 第二十六条 深圳经济特区海域使用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四章 海域使用权的取得 第二十六条 申请和确定海域使用权的期限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关于最高年限的规定。其中非经营性用海可以依照该法规定的最高年限审批,经营性用海期限由市人民政府根据相关规划,结合产业发展周期、用海项目工程设计年限等在该法规定的最高年限内确定。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