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海域使用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五章 海域使用管理 第五十一条 深圳经济特区海域使用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五章 海域使用管理 第五十一条 建设海上堤坝、跨海桥梁,或者开展海上娱乐以及运动、景观开发建设或者航道疏浚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对海岸的淤积或者侵蚀。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