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海域使用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八章 附则 第八十七条 深圳经济特区海域使用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八章 附则 第八十七条 有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本条例未规定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强制措施的,由市海洋综合执法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处罚或者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